GOVERNMENT INFORMATION
汪泓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上海借鉴国内外经济支持瞪羚企业壮大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支持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发展,让更多企业在新领域新赛道跑出加速度”。收到建议后,我委高度重视,全面分析本市专精特新企业、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近阶段为推动我市瞪羚、独角兽企业发展壮大,我委研究制订发布了《上海市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并正在研究制订《上海市促进高成长企业加快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计划近期上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海高成长企业发展成效
近年来,上海积极推进高成长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一是企业数量及规模持续扩大。目前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超过1.2万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857家。根据胡润、长城等机构发布的榜单,2024年上海瞪羚企业达67家,独角兽企业达57家,数量均位居全国前列。
二是产业特色鲜明,硬科技属性突出。以上海67家瞪羚企业为例,超过55%企业集中在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先导产业;90%以上属于“3+6”重点产业领域,技术先进性和产业带动性明显。如理想万里晖专注于高端PECVD装备研发,突破新一代光伏电池光电转换效率的世界纪录,量产产品平均效率达到24%以上;图灵智算“单阵列芯片”入围“中国十大光学产业技术”。
三是发展势头迅猛。2024年,上海三大先导产业工业产值同比增长11.9%,总规模突破1.8万亿元,瞪羚和独角兽企业成为新质生产力的核心驱动力。如合见工软作为国产EDA领域的领军企业,成立4年估值已接近100亿元,已应用于AI芯片、自动驾驶等领域。成立于2021年的此芯科技,3年内即实现芯片量产,目前估值已突破50亿元。
上述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上海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和完善政策支持体系。一是在优化营商环境上持续加码。春节后首个工作日,我市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发布8.0版行动方案,颁布58条任务举措,以企业感受度为导向,推出全市推广“检查码”(2025年已覆盖2000家AEO企业),建立职业举报人黑名单制度,对标世行开展电力接入等营商环境改革等创新举措。二是在提升企业感受度上加强政策支撑。去年,我委联合市发改委、市委金融办先后出台了《上海市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关于加强本市中小企业融资支持的若干举措》,通过税费减免、降低用工成本、优化用能成本、降低融资成本,为企业减负超1160亿元。
二、下一步政策举措
我们充分吸收借鉴汪泓代表提出的建议,围绕支持瞪羚企业壮大明确了近期工作安排,并将相关政策建议纳入到《若干措施》和《行动方案》中。其中我们在《行动方案》中将高成长企业分为四类,包括潜力瞪羚企业、瞪羚企业、潜力独角兽企业和独角兽企业,形成了针对性的支持措施。
一是明确高成长企业发展目标和方向。到2027年推动高成长企业规模突破1000家,形成“4321金字塔式”培育体系,即培育400家潜力瞪羚企业、300家瞪羚企业、200家潜力独角兽企业和100家独角兽企业。促进本市高成长企业数量全国领先、引领科技创新、辐射全球发展。
二是实施“高成长企业梯度培育”行动。构建梯度培育库,加大培育挖掘力度,推动重大科技攻关项目转化落地一批,高质量孵化器孵化一批,领军企业内部带动一批,专业投资机构投资一批,创新创业大赛遴选一批,招商引资平台招引一批。每年评选发布一次瞪羚(潜力)、独角兽(潜力)企业榜单,对初次入选的瞪羚、独角兽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奖励。
三是实施“潜力瞪羚精准化服务”行动。关注处在初创期,属于新赛道新领域,源自优质团队、大企业裂化、高水平持续创业等背景的优质中小企业,针对企业创业经验较少、资金供给不足,市场份额不高等特点,《行动方案》提出加强创业辅导,组建创业辅导团队,实施创业培训专项计划,提供各类辅导培训活动。加大资金支持,推动天使基金、创业基金、CVC投资(企业风险投资)等支持企业项目早期投资。鼓励银行设立专属产品,开辟贷款绿色审批通道。促进产品推广,支持企业申报创新产品推荐目录,首台套、首流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等政策。
四是实施“瞪羚企业跨越式发展”行动。关注处在成长期,以科技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产业组织形式创新或产品创新等为支撑,已跨越初创困难期进入高成长阶段的企业,针对企业产能快速扩大、资金、用地需求大等特点,《行动方案》提出支持股权融资,深化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加大对瞪羚等未上市企业股权融资支持。强化空间保障,鼓励产业园区通过长期租赁、先租后售等方式,为瞪羚企业提供各类物业空间,支持企业打造“智造空间”。加大有效投资,将企业投资建设的重大产业项目优先列入全市重大工程,由市级统筹解决能耗、土地、环境容量指标,可按50年年期出让产业项目类工业用地。
五是实施“潜力独角兽创新引领”行动。关注处在壮大期,拥有核心技术和产品,价值获得投资机构认可的企业,针对企业研发新技术、推出新产品、布局新赛道等需求,《行动方案》提出推动持续创新,支持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鼓励企业牵头或参与组建各类创新联合体。加大技术升级,鼓励企业加大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研发,开展PCT等高价值专利布局,前瞻布局颠覆性技术。促进产业融通,推动央国企开放创新资源、将潜力企业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行动方案》推动企业创新突破,实现爆发式增长。
六是实施“独角兽企业价值跃迁”行动。关注处在成熟期,具有高融资能力、高估值提升空间的企业,针对企业上市、并购、全球发展等需求,《行动方案》提出加强上市辅导,将独角兽企业纳入上市培育白名单,进行动态对接、精准服务,及时解决企业上市诉求。促进资源整合,推动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股权投资基金等参与企业兼并重组,设立并购基金;推动银行开展并购贷款业务,实行综合授信,支持企业跨国并购。支持海外拓展,发布服务企业“走出去”专业机构名录,服务企业出海产生的费用给予资金支持。支持独角兽企业享受APEC商务旅行卡免办签证、多次往返、快速通关等便利。《行动方案》推动企业全方面价值跃迁,力争培育新增2家以上估值超百亿美元独角兽企业(沐曦科技最新估值超100亿元,已启动科创板上市辅导;紫光展锐最新估值近700亿元,近期完成股改冲击IPO)。
七是实施“全周期发展要素赋能”行动。对处于不同发展周期企业均存在的创新、人才、服务等发展要素需求,《行动方案》提出加强创新要素支持,对高成长企业优质技改项目支持比例可提高到核定项目投资的15%。对企业租用本市调度算力开展大模型研发,最高支持租用算力合同金额的30%,最高支持4000万元。加强人才要素支持,对企业骨干人才团队给予最高3000万元奖励,每年安排不低于400个企业急需紧缺人才专属落户名额。提供专属服务举措,实施高成长企业服务专员制度,将高成长企业纳入上海重点企业“服务包”服务范围,为企业提供“一企一策”专属服务。
八是加强高成长培育工作机制保障。一是加强组织保障,组建工作专班,统筹开展高成长企业培育工作,并加强对各区培育成效的考核和督促。二是加强政策支持,推动各部门、各区制订专属服务举措。三是加强宣传推广,对高成长企业发展模式、创新成就等进行广泛宣传,全面展示企业创新发展的整体形象。
九是对高成长企业定义进行明确。潜力瞪羚需满足“近三年年均营收或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近三年研发强度不低于3%”等条件。瞪羚企业需满足“近三年年均营收或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近三年研发强度不低于5%”等条件。潜力独角兽需满足“成立不超过10年,未上市,估值超7亿人民币,融资实缴额超过3500万人民币”等条件。独角兽企业需要满足“成立不超过10年,未上市,估值超70亿人民币,融资实缴额超过5000万人民币”等条件。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支持瞪羚、独角兽等高成长企业参与重点产业发展,聚焦未来产业等新赛道新领域,推动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提升企业梯度成长能级。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