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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经信建〔2020〕144号
范伟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建议》收悉,我委积极会同市交通委、市房屋管理局等相关单位进行讨论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上海持续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取得了良好成效。2020年一季度,上海实现新能源汽车推广11423辆,累计推广31.4万辆(保有量占全国约8%),总规模继续处于全球城市前列。充电配套基础设施也同步完善,截至2020年3月底已建成充电桩约28.6万个,车桩比在1.1 : 1左右,形成了市场驱动、私人消费为主的可持续发展模式。为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着力解决市民安装充电桩难、物业出具证明难等问题,我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房屋管理局等相关单位积极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简化新能源汽车牌照申领流程。今年2月,我委会同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防疫期间新能源汽车产品信息确认凭证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在全国率先推出疫情期间新能源汽车便利性购买政策,采取“容缺后补”方式简化专用牌照额度审核程序,“容”充电桩安装缺,新车购买上牌后60天内“补”装充电桩,保障上海本市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后顺利申领专用牌照额度,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持续稳定发展。今年3月,我委发布了《关于发布2020年度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相关操作流程的通知》,将充电桩安装环节甩项后置,与专用牌照申请环节并联进行,从“事前审核”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不再要求市民提供安装充电桩相关材料,仅需市民和生产厂商承诺在获得确认凭证后60天内完成充电设施建设及配套。考虑到很多老旧小区普遍采用无固定车位,安装自用充电桩确有困难,我们鼓励无条件安装自有充电桩的用户购买纯电动汽车,通过挂靠专用、公共充电桩实现有序充电。
二是推动智能充电桩有序发展。今年3月,我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等相关单位发布了《上海市促进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互联互通有序发展暂行办法》,通过考核评级和度电补贴政策相结合等方式,鼓励充电桩运营信息接入市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着力解决油车占位、充电桩故障等问题,提高设施利用率,同时,通过示范小区建设及专项补贴政策,提高小区建设积极性和物业支持配合度,推动充电桩进小区,满足市民日常充电需求,并通过建立企业、居民两级智能有序充电体系、分时共享等方式,引导自(专)用桩充电从“无人管”到“平台控”,提高充电安全水平,避免新能源车更大规模发展后给城市配电网带来冲击,破解充电安全监管难问题。
三是加速充电桩布局建设。会同市发改委、是交通委等相关单位,依托国网上海电力公司、特来电、上汽安悦、星星充电等企业,力争3年内建设10万个电动汽车充电桩,布局以市区为主、郊区为辅,建设包括公交车用大功率直流充电桩、出租车用中小功率直流充电桩、私人汽车用小功率交流充电桩等类型,形成完善的充电服务大网络,满足上海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需求。
同时,根据充电设施专项规划等文件要求,市交通委严格执行落实各类停车场库充电设施的配建,并于2016年上线运行本市充换电设施公共平台,依托实际平台进一步优化充电设施网络布局,提高利用率,截至2019年底已接入公共、专用充电设施9万余个。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优化新能源汽车牌照申领的相关政策和流程,加速推进更高密度、更适应场景、技术更先进的充电体系,配合市发改委、市交通委、市房屋管理局等部门积极推进“充电示范小区”建设,推动充电桩的智能化及共享化改造,为进一步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提供良好环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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