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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2022年 上海电网限电序位表的批复
沪经信运〔2022〕263号

来源:发布日期:202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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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关于上报2022年上海电网拉路序位表的请示》(国网上电司调控〔2022〕305号)收悉。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根据国家有关电力法规,为保障自然灾害、设备突发故障等不可抗力下电网安全,原则同意你公司提出的《2022年上海电网拉路序位表》(简称“限电序位表”)。请你公司严格执行拉闸限电预警和问责机制,坚守限电不拉闸、限电不限民用电底线,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能用而不备”原则,认真扎实做好各级预案,严防非不可抗力导致拉闸限电。拉闸限电必须严格控制使用范围,仅在电力系统因不可抗力原因发生重特大故障,为避免电网稳定被破坏或大面积停电事故发生、进一步扩大,需要紧急、快速地控制负荷时使用,拉限负荷不得包含居民、农业、公益性事业等民生用电执行拉闸限电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在预见重大安全风险时、拉闸限电的同时或拉闸限电后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我委。

请你公司严格执行拉闸限电有关规定,健全电力应急处置预案,落实次生事故防范和快速恢复措施;按照批复和根据电网实际运行情况,抓紧核实调整拉限负荷,及时优化更新限电序位表;并提前告知各区和相关用户,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和舆情回应。

特此批复。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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