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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5〕5号)、《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25年第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委研究起草了《上海市成品油流通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请书面反馈至邮箱:cpyltglssxz@163.com,联系电话:021-23119344。反馈意见请尽量具体明确,并简要说明理由;须注明反馈者名称(单位或个人)及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一步沟通;以单位名义反馈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请签名;无法及时核对反馈者信息的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上海市成品油流通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6年7月10日
附件:上海市成品油流通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