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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江南造船厂有限公司和上海东真船舶工程有限公司生产条件评价结果的公示

来源:发布日期:202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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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企业申请,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依据《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CB/T 3000—2019),上海江南造船厂有限公司和上海东真船舶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的一级Ⅳ类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进行了审查评价,评价合格。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1215日至2025年1219

邮  箱:zhuzhong@sheitc.sh.gov.cn 

电  话:02123119343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