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VERNMENT INFORMATION
来源:发布日期:2026-06-08
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经评估,现决定废止《上海市公共数据开放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22〕12号)。
本通知自2026年6月8日起施行。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6年6月1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