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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发布日期:202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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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经信运(2019)266号


各区经委(商务委、科经委):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江苏响水天嘉宜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做好近期工业行业特别是石化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工信明电〔2019〕5号),现将该通知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认真学习通知精神,遵照执行。各单位要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在区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推进区域安全生产工作;

        二、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从行业管理的角度,加强对主管行业和业务领域内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三、要围绕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技术改造等工作,从规划、政策、标准等方面加强工业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工业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工信明电〔2019〕5号)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9年5月3日


(联系人:王岳军  23112760)


附件:沪经信运(2019)266号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