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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1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来源:发布日期:202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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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经信建〔2020〕0156号


朱柯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制造企业发展培育‘隐形冠军’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专精特新”等优质企业培育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出“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刘鹤副总理在领导小组会上强调“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大力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和水平”,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引导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自2011年开始,本市在全国率先实施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意见》、《上海市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等配套文件,支持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截至2019年底,本市已滚动培育了“专精特新”企业2475家,17家入选国家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7家成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

        一、关于支持专业化方面

        (一)助力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一是2016年起,本市实施“专精特新与经信系统工会共享计划”,支持200多家“专精特新”企业500多个产品进入工会,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提升。五年来,市经信系统内部共享计划参与企业通过展示直接销售总额已逾五千万元,“市经信系统内部共享计划”已逐渐成为上海中小企业连接市场的新品牌。二是开展“大手牵小手”走进央企系列活动,支持“专精特新”企业进入央企产业链、供应链和创新链,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自2018年起,累计举办20场,500余家次企业参加。三是精心组织“专精特新”企业参加中博会、APEC技展会、东盟博览会,赴遵义、喀什、云南等地开展市场拓展和交流活动。

        (二)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上海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明确目标任务是三年开展补贴类职业技能培训300万人次以上;大力支持本市企业开展职工职业培训,按规定给予相关培训补贴;对自身缺乏培训能力的中小微企业,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培训需求,提供培训服务;鼓励个人根据就业等需求参加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培训补贴。面向重点群体开展技能培训,包括全面推广“招工即招生、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企业新型学徒制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市还全力推进企业职工线上培训补贴工作。截至2020年9月,全市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56.26万人次,其中线上103.54万人次;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9022人。

        (三)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力度。一是鼓励企业集中组织职工开展培训,并依托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大企业、行业协会、工业园区建立面向上下游企业开放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共117家,辐射带动重点行业企业广泛开展师资培养、技能交流、竞赛选拔等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二是建立“首席技师”“技能大师工作室”资助制度,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建立“首席技师”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技术创新、技能攻关、技艺传承等工作,并予以专项资助,已累计资助上海市首席技师1816人,上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227个。三是实行“上海市杰出技术能手”“上海市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制度,每两年一届在全市评选表彰20名“上海市杰出技术能手”和100名“上海市技术能手”。

        (四)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形成了以世界技能大赛和全国技能大赛为引领、市级一类和二类技能大赛为主体、各行业企业岗位练兵技能比武为基础的技能竞赛体系,举办了“四大品牌”上海市职业技能大赛、“迎世赛、稳就业、促发展上海职工技能竞赛”等竞赛活动,全市每年组织各类技能竞赛项目500多个,参加竞赛人数10多万人。

        (五)为技工人才提供实习和就业机会。2002年起,本市在全国率先探索实施了“青年职业见习计划”。大力发展职业见习基地,让缺乏工作经验的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到实际工作岗位锻炼一段时间,并安排经验丰富的带教老师提供见习辅导,帮助青年人提升职业经验、技能和素质,同时对青年人见习期间的生活费和综合保险费,以及见习基地的带教费予以补贴。2002年以来,本市参加职业见习的青年和高校毕业学年学生累计达30多万名,见习后半年内就业率保持在60%以上。

        二、关于支持精细化方面

    (一)完善企业诉求处理工作机制。发挥上海市企业服务云(www.ssme.sh.gov.cn)一门式诉求服务的作用,利用大数据技术,定期比对、分析企业所关注关心的政策及服务产品、服务活动,及时收集企业呼声。同时结合企业走访、座谈会等多渠道开放式受理企业诉求。依托市服务企业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将收集的企业诉求派至相关市级委办局和各区政府,明确一般诉求5个工作日内反馈,跨区域、跨部门等复杂诉求15个工作日内反馈。对未能及时解决或需跨部门协调的诉求,市服务企业联席会议办公室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协调推进解决;对企业反映较多的共性问题、需要市区两级政策突破的重大问题、涉及国家事权的问题等,市服务企业联席会议办公室通过《工作动态》及时报市领导。目前,上海企业服务云网站总访问量超过2530万,注册用户近60万,累计发布服务产品1万余个,完成服务订单32万余个,解决诉求超过7万件。

         (二)建立全市的中小企业服务专员机制。根据新修订的《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服务,建立全市的中小企业服务专员机制。中小企业服务专员将收集受理企业发展中遇到的事项办理、政策申报、人员用工等诉求,对于能立即解决的诉求当场办理,并做好服务记录;对于需协调解决的诉求,做好诉求的办理情况跟踪和结果反馈。截至11月底,中小企业服务专员已经达到4696名。到2020年底,服务专员力争达到5000名,服务企业达到10万家。

        三、关于支持特色化方面

        (一)推动地方立法提供制度保障。2020年4月,《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通过审议并实施,全面持续优化本市营商环境。6月,《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通过审议并实施,进一步筑牢中小企业发展的法治保障。9月,《上海市外商投资条例》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为广大外资企业吃下“定心丸”。三大条例的出台,均进一步规定要保障各类企业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法律、行政法规未予禁止或者未限制投资经营的市场领域,不得对中小企业设置附加条件和隐形门槛。

        (二)推动长三角一体化下的经济合作交流。本市积极推动长三角产业和信息一体化发展。根据《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的要求,一方面加强长三角产业合作,打造集群长三角。推进智能新能源汽车跨区域示范应用,加快长三角道路测试的互认互通;推进智能制造“百千万”工程,成立长三角智能制造协同创新发展联盟,联合发布区域性产业地图《长三角区域机器人产业链地图》等。另一方面加强长三角信息化合作,打造智慧长三角。在工业互联网、智慧城市等重点领域实现突破。形成《长三角工业互联网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规划》方案,纳入工信部和一市三省的合作框架。长三角地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正式开通运行,首批51个政务服务事项在上海、浙江杭州、江苏苏州、安徽合肥等14城实现长三角“一网通办”。聚焦推进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绿色创新产业发展,编制《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产业发展规划》,制订《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产业项目准入标准(试行)》,为示范区招商引资、对外合作、产业升级、政策扶持等提供指引。

        四、关于支持新颖化方面

        (一)加快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国家层面,本市积极参与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商标法》的修订工作以及《关于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的若干规定》、《商标侵权判断标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的制定工作。地方层面,《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现已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正式项目,预计将于今年年底出台。

        (二)建立方便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维权服务平台和海外援助平台。本市已在徐汇区漕河泾开发区、杨浦区“长阳创谷”、奉贤区“东方美谷”和松江区G60临港松江科技城等四个园区及虹桥商务区设立了中国(上海)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工作站,进一步拓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覆盖面,提升知识产权综合服务效能。上海商标海外维权保护办公室进一步加强了窗口咨询服务、专家智库建设等,不断健全海外维权保护和纠纷应对机制。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成为第一批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上海分中心进一步提升了服务能级,针对相关重点领域,就专利初始来源国家、本领域专利申请人、不同企业的专利发明人数量、不同企业的专利初始来源国家等进行分析,为相关产业领域企业“走出去”提供参考。同时设立了海外维权服务窗口,为企业申请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咨询海外知识产权法律及技术信息等提供专门通道。

        (三)支持各领域引进各类高技能人才。通过综合运用居住证积分、居转户和直接落户等梯度化人才引进政策体系,大力支持高技能人才引进。一是实施居住证积分政策。对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进行积分。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将其个人情况(如年龄、学历、专业、职称等)和实际贡献(如工作年限、缴保基数、带动就业等)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二是实施居转户政策。建立居住证与常住户口之间的制度衔接,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稳定、透明、可及的落户政策预期。一般情况下,在沪就业,持有居住证及缴纳社保年限累计满7年,且符合依法纳税、中级职称(或2倍缴保基数)等相应条件的,可以申请转办常住户口。三是实行直接落户政策。充分发挥户籍政策在国内人才引进集聚中的激励和导向作用,紧紧围绕“高层次”和“紧缺急需”,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高技能人才可直接引进落户。

        五、关于支持金融环境优化方面

        (一)加强信贷资金的支持。一是加大信贷供给。实施人民银行再贷款、小微信用贷款支持计划等货币信贷政策工具,支持在沪金融机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截至8月31日,在沪银行已累计投放疫情防控贷款(含信用卡中心)2688亿元(其中对小微企业累计投放疫情防控贷款金额231亿元),累计支持企业户数1.96万户,累计主动增加企业授信额度5501亿元。二是实施灵活的信贷政策。推动在沪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做到应续尽续,给予贷款展期、延期付息、免收罚息等。鼓励银行设立续贷中心,推广无还本续贷。截至8月31日,累计为企业和个人提供续贷金额3327亿元,累计续贷3.52万户(人)。

        (二)加强基金的支持力度。本市先后于2010年和2014年,设立了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天使投资引导基金,重点投资处于初创期、早中期、具有高成长性的企业。经过近几年的增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规模从30亿扩大到60亿,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从15亿扩大到20亿。2021年,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将达到75亿元,天使投资基金将达到35亿元。国家层面,2020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母基金正式落户上海。基金总规模340亿元,上海共出资80亿元。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设立将进一步加大对“专精特新”等优质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三)优化融资服务。一是加大信贷奖补力度。对在沪银行发放普惠小微企业贷款给予奖励,对发放给科技型中小和小微企业信贷损失予以补偿。印发新一轮信贷风险补偿和信贷奖励政策,形成“重点产业目录”,对外贸、科创和文化旅游、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相关企业适当降低贷款风险补偿门槛(由1.5%下降至1.2%)。截至8月末,辖内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42万亿元,利率保持持续下行态势。二是加强产融对接。开展“浦江之光”行动计划,加强对科创企业的发掘和培育,搭建市区两级拟上市企业储备库,编制企业政策扶持清单,为入库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设立首期规模120亿元的纾困专项贷款,建立重点企业名单对接机制,加强银政企对接,将科创、外贸、文旅、住宿餐饮及其他行业(交通运输、教育、会展等)等重点领域的企业融资需求信息推送给在沪银行和股权投资企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