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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和合同能源管理专项扶持办法》编制说明

来源:发布日期: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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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为了应对绿色低碳发展新形势,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对节能降碳和产业绿色发展的推动作用,我们在广泛调研、充分征求各委办局意见的基础上,对已到期的《上海市工业节能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专项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工业节能扶持办法》)和《上海市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专项扶持办法》(以下简称《清洁生产扶持办法》进行合并修订,形成《上海市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和合同能源管理专项扶持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原有政策实施情况

20176月颁布实施的《工业节能扶持办法》和《清洁生产扶持办法》已202112月底到期。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主要效果有:

一是《工业节能扶持办法》实施以来,累计扶持705个项目,发放补贴资金2.83亿元,节能约55.43万吨标煤,拉动节能技改投资28亿元。项目覆盖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高效电机、能源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中心等领域。《清洁生产扶持办法》实施以来,累计支持企业396家,发放补贴资金1.99亿元,企业通过实施清洁生产实现年经济效益3.7亿元,拉动投资10.7亿元。通过实施4644个清洁生产项目改造,实现节能3.36万吨标煤,节水170万吨,减排挥发性有机物1009吨、二氧化硫2310吨、氮氧化物1307吨、粉(烟)尘1491吨,减少产生一般固废2692吨、危险废物11876吨。

二、原有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未突出对绿色低碳重大突破和典型示范的支持。工业绿色低碳技术示范应用上,2017版《办法》聚焦工业节能和清洁生产,对工业绿色低碳技术变革、生产流程再造等新技术应用缺乏有力支持。在绿色示范创建上,由于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持续投入大(平均300万元/家),获得荣誉后没有任何支持,企业、园区积极性不高,2016年以来,本市共创建市级绿色工厂142家,其中重点用能企业约50家,占本市重点用能企业仅10%

二是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支持覆盖范围偏小且支持力度偏小。原《办法》要求节能技改单个项目达到300吨标煤以上才能给予支持,由于工业企业改造难度大,直接成本达到6000/吨标煤以上,是“十二五”的2倍;同时,项目挖掘难度越来越大,需要专业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对企业进行全方位能效水平评估挖掘节能潜力。

三是原《办法》实施过程中还存在需要完善的内容。高效电机申报项目数量少,2017年以来共11个,补贴金额仅110万元,扶持效果不显著。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成本逐年下降,2000吨标煤以下企业对促进本市节能减排效果不明显,应适当设置准入门槛,调整补贴标准。

三、《办法》修订主要内容

(一)总体考虑

一是总体保持延续。《工业节能扶持办法》和《清洁生产扶持办法》实施多年来,较好地推动了本市工业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对实施效果较好的内容予以保留,并结合实际情况,在支持力度、门槛等方面适当调整。

二是强化示范效应。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工艺和技术,提高奖励标准。新增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奖励,带动更多企业将节能减排和产业绿色发展融入到企业发展战略中。

三是体现量化标准。通过量化验收评价指标,进一步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评价活动,有利于引导、监督企业和第三方服务机构能够合理、规范开展清洁生产相关活动。

四是进行统筹协调。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工作涵盖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等各方面,将《工业节能扶持办法》《清洁生产扶持办法》合并,统一规划专项资金使用资金,有利于系统推进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工作,最大程度发挥扶持资金使用绩效。

(二)主要内容

1、新增对绿色低碳升级等支持

一是绿色低碳工艺升级和新技术应用。对实现工艺突破或流程再造,以及企业首次应用绿色低碳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等具有示范推广意义的项目,按照2000/吨标煤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且不超过投资额的30%

二是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对获评国家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2、修订原工业节能扶持办法相关内容

一是节能技术改造扶持办法。扶持门槛从300吨标煤(含)降至50吨标煤(含),补贴标准从600/吨标煤调整为1000元/吨标煤、封顶从500万元调整为1000

二是能源管理中心项目。政策不变,另行制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技术要求。

三是能源管理体系。新增要求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以上,补贴标准从10万元调低至5万元

四是高效电机。高效电机不再单独设立扶持办法,纳入节能技改和合同能源管理。(政策退坡)

(三)修订清洁生产审核扶持办法

原扶持方式分为清洁生产项目投资100万以下扶持10万元,100万元以上按投资额的20%予以扶持,最高不超过300万,本次修订统一调整为对于投资额5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照项目投资额20%的标准给予奖励,奖励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新增节能、降耗、减污等评价指标方面要求,评价指标另行制定。

(四)新增节能环保服务

1、合同能源管理扶持办法(从工业节能调整过来)

原节能效益分享型800/吨标煤和节能量保证型600/吨标煤补贴标准统一调整为1500/吨标煤,封顶从500万元调整为1000;新建工程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节能服务机构投资节能设备设施额要求从1000万以上调低至500万以上,新增节能量达到500吨标煤要求,一次性补贴从20万调高至50万元。

2、能源审计、节能诊断、清洁生产服务(新增)

支持服务机构为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节能诊断等测试评价服务,制定节能改造方案,项目实施完成并获得市级节能技改(合同能源管理)补贴的,给予补贴5万元,每个用能单位的报告只能申报一次。服务机构为自愿性审核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测试评价服务工作,达到本市相关验收要求的,给予服务机构奖励5万元。

 

 

附件1新专项扶持办法与原扶持办法对照

附件2:资金测算及节能减排效果

附件3:新《扶持办法》修订相关分析资料

附件4:原《扶持办法》实施效果

 


附件1:新专项扶持办法与原扶持办法对照表

分类

支持项目类型

原扶持办法

补贴标准

新扶持办法

补贴标准

备注

节能降碳改造和管理能力提升

绿色低碳工艺升级和新技术应用

支持方向:

工艺突破或流程再造,以及企业首次应用绿色低碳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等具有示范推广意义的项目。

奖励标准:

2000元/吨标煤,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不超过投资的30%。

鼓励企业绿色低碳工业改造、绿色低碳技术产品应用。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基本要求:

年节能量≥300吨标煤,

补贴标准:

补贴600元/吨标煤,最高500万元不超过设备设施投资30%。

基本要求:

年节能量≥50吨标煤,

补贴标准:

1000元/吨标煤,

最高1000万元不超过投资30%。

扩大补贴覆盖范围,提高补贴标准。

合同能源管理

移到新版块:节能环保服务


能源管理中心项目

补贴标准:

按照设备设施投资额的2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1000万元。

新增:制定能管中心建设技术要求。

不变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基本要求:

首次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

补贴标准:

每家补贴10万元。

基本要求:

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煤以上(新增)

首次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工业和通信业企业

补贴标准:

给予一次性补贴5万元。(标准降低)

增加年综合能耗门槛,调整补贴标准。

高效电机

低压电机36-100元/kW

高压电机30-50元/kW

永磁电机120-200元/kW

取消


绿色制造体系示范

支持方向:

国家级绿色园区、工厂、供应链管理、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绿色数据中心

奖励标准:

给予一次性补贴20万元。


清洁生产

基本要求及补贴标准:

项目投资额<100万元,补贴10万元;

项目投资额≥100万元,投资额20%奖励;

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基本要求:

项目投资额≥50万元

补贴标准:

投资额20%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新增:验收评价指标。


节能环保服务

合同能源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补贴标准:

分享型800元/吨标煤,保证型600元/吨标煤

最高500万元不超过设备设施投资30%。

补贴标准:

1500元/吨标煤(取消、分享型和保证型)

最高1000万元且不超过投资的30%。


新建工程项目合同能源管理

基本要求:

节能设备设施投资额≥1000万元

补贴标准:

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基本要求:

节能量≥500吨标煤(新增)

节能设备设施投资额≥500万元

补贴标准:

一次性补贴50万元。


能源审计、节能诊断服务

基本要求:

制定节能改造方案,实施完成获得市级节能技改(合同能源管理)补贴

补贴标准:

5万元,每个用能单位的报告只能申报一次。

发挥专业机构左右,挖掘节能潜力。

清洁生产服务

基本要求:

为自愿性审核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服务,达到本市相关验收要求

补贴标准:5万元

提升清洁生产公正性。

第三方审核费

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及高效电机项目设备设施投资额低于250万元的单个项目审核费用为2万元,250(含)~1000(含)万元的单个项目审核费用为3.5万元,高于1000万元的单个项目审核费用为5万元;能源管理中心项目单个审核费用为4万元。

取消

根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转移到部门预算进行支持


附件2:资金测算及节能减排效果表

 

项目

节能量

万吨煤

项目数量

投资额万元

补贴资金万元

节能降碳改造和管理能力提升

绿色低碳工艺升级和新技术应用

2.0

20

40000

4000

节能技术改造

22.5

150

180000

22500

能源管理中心

1

10

2500

500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1.25

250

2500

1250

绿色制造体系

2

60

60000

1200

清洁生产审核

1.3

130

65000

6500

节能环保服务

合同能源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10

250

80000

15000

新建工程项目合同能源管理

0.15

3

1500

150

能源审计服务

/

75

/

375

节能诊断服务

/

250

/

1250

清洁生产服务

/

130

/

650

合计

40.2

1468

431500

53375

 

 

 


附件3:新《扶持办法》修订相关分析资料

1、“十三五”本市绿色制造体系成效

共开展6批绿色制造示范建设,本市共创建市级绿色工厂142家,绿色设计产品133项、绿色园区21个、绿色供应链11家(其中,国家级绿色工厂79家,绿色设计产品57项、绿色园区6个、绿色供应链7家),绿色工厂仅占本市重点用能企业的10%,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投入平均300万元/家。

2、本市及外省市绿色绿色制造体系只支持标准

本市各区扶持办法

类别

国家级

省市级

嘉定区

绿色园区、工厂、供应链50万元,绿色产品10万元

绿色园区、工厂、供应链五星30万元、四星20万元、三星15万元

宝山区

绿色园区、工厂、供应链60万元,绿色产品20万元,单个单位不超过50万元

绿色园区、工厂、供应链30万元,绿色产品10万元,单个单位不超过50万元

化工区

绿色工厂100万元,绿色供应链50万元,绿色产品每类30万元,累计不超过50万元,委托第三方评价,不超过委托额50%,单项不超过10万元

/

金山区

绿色园区、工厂、供应链、产品最高50万元

绿色园区、工厂、供应链、产品最高20万元

其他省市扶持办法

类别

国家级

省市级

浙江省

绿色工厂100万元、供应链50万元、产品30万元

绿色工厂50万元、供应链30万元、产品20万元

安徽省

绿色工厂100万元,绿色产品50万元

绿色工厂50万元

福建省

绿色工厂100万元,园区、供应链200万元,绿色产品5万元,单个单位不超过50万元

绿色园区、工厂、供应链20万元,绿色产品版发证书

湖南省

绿色园区、工厂、供应链、产品50万元

绿色园区、工厂、供应链、产品30万元

云南省

绿色园区120万元、工厂、供应链、产品80万元

绿色园区80万元、工厂、供应链、产品50万元

 

3、节能技改封顶额调整后影响

补贴标准为1000元/吨标煤、封顶1000万,额度补贴门槛降至100吨标煤(含)。分析2017-2020年期间102个项目,500万封顶项目6个,补贴标准调整为1000/吨标煤,500万元封顶不变,仅增加扶持资金160万元,调整为1000万元封顶,增加扶持资金3100万元左右。

2017-2020年补贴封顶项目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核

投资额

(万元)

审核

节能量

(吨标煤)

设备投资

*0.3

(万元)

600

标准

(万元)

1000元标准

(万元)

500

封顶增量

(万元)

1000

封顶增量

(万元)

1

宝钢150t双工位电炉余热回收系统改造

3614.75

5663

1084.425

339.78

566.3

160.22

226.52

2

华峰烘箱余热回收及能源高效利用等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1670.8

8563

501.24

500

856.3

0

356.3

3

宝钢股份2050热轧2号加热炉综合大修改造节能技改

6963.82

11594

2089.146

500

1159.4

0

500

4

上海电力罗泾电厂燃机天然气改造工程

59297.62

17391

17789.286

500

1739.1

0

500

5

宝钢1580热轧精轧机后机架窜辊改造技改项目

9257.34

15635

2777.202

500

1563.5

0

500

6

吴泾二电600MW亚临界汽轮机通流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7317.9

12391

2195.37

500

1239.1

0

500

7

漕泾热电9FA燃机先进热通道升级

15994.98

14887

4798.494

500

1488.7

0

500








160.22

3082.82


附件4:原《扶持办法》实施效果

(一)《2017工业节能扶持办法》实施效果

十三五期间,工业节能扶持办法支持项目705项,节能量约55.43万吨标煤,补贴资金2.83亿元,与“十二五”相比项目数量减少47.4%,节能量减少52%,资金补贴减少36.9%(同口径比)。

十二五十三五节能项目情况对比

项目

十二五”

十三五”实际

(2017-2021第一批)

项目数

节能量

万吨标煤

补贴资金

万元

项目数

节能量

万吨标煤

补贴资金

万元


节能技改

386

93.96

28189

173

36.74

13649.8


合同能源管理

388

19.77

12839

331

18.45

12648.75


高效电机

206

1.6

800

11

0.054

110.91


能源管理中心

/

/

/

1

0.19

22.7


能源管理体系

/

/

/

189


1890


合计

980

115.33

41828

705

55.43

28322.16











1、节能技术改造支持实施节能技改项目173个,节能量达到36.74万吨标煤,拨付财政补贴资金1.36亿元,拉动企业节能投资20.21亿元,节能量占“十三五”工业节能目标的20.4%。平均吨标煤投资5500元。

附表8 2017-2021年节能技改资金使用情况

年份

项目数

投资额

(万元)

节能量

(吨标煤)

补贴金额

(万元)

2017

56

106154.46

14.60

3960.96

2018

29

26245.59

6.76

3071.27

2019

37

33880.64

6.55

2592.73

2020

36

19541.67

6.15

2566.39

2021

(第一批)

15

16308.93

2.68

1458.45

合计

173

202131.29

36.74

13649.8

2、合同能源管理支持实施合同能源项目331个,实现节能量18.45万吨标准煤,补贴资金1.26亿元,带动投资7.59亿元节能量占“十三五”工业节能目标的10.3%。平均吨标煤投资4100元。

附表9 2017-2021年合同能源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年份

项目数

投资额

(万元)

节能量

(万吨)

补贴金额

(万元)

2016

133

28736

7.48

4710.71

2017

38

11259

2.29

1500.45

2018

53

8508

1.98

1597.95

2019

46

9337

2.55

1881.97

2020

37

15324

3.47

2387.47

2021

(第一批)

24

2685

0.68

570.2

合计

331

75850

18.45

12648.75

3、高效电机本市2012年在国内第一个出台高效电机推广政策,对国内电机能效提升起到了示范作用。2017年以来,支持项目直线下降,本市市级财政补贴高效电机项目仅11个,合计装机容量为9698.05kW,实现节能量537.17吨标准煤,补贴资金110.91万元,带动投资1243.55万元

附表10 “十三五高效电机情况表

年份

项目数

投资额

(万元)

装机容量

kW

节能量

(吨标煤)

补贴金额

(万元)

2017

0

0

0

0

0

2018

0

0

0

0

0

2019

2

54.25

1938.5

121.03

11.88

2020

7

1075.9

6381.55

357.14

71.47

2021

(第一批)

2

113.4

1378

59

27.56

合计

11

1243.55

9698.05

537.17

110.91

4、能源管理体系本市自2017年开始试点对能源管理体系建设项目进行扶持,促进了企业能源管理体建设,扶持办法实施以来,本市市级财政补贴能管体系项目189个,补贴资金1890万元。

附表11  “十三五能源管理体系分年度情况汇总

年份

项目数(个)

补贴金额(万元)

2017

28

280

2018

23

230

2019

36

360

2020

70

700

2021

(第一批)

32

320

合计

189

1890

5、能源管理中心本市2017年开始试点对能源管理中心项目进行扶持。由于验收管理等方面因数,实施以来,仅2021年有1个项目申报成功,项目节能量1911吨标煤,补贴资金22.77万元未发挥提升企业管理节能作用。

附表12  “十三五能管中心情况汇总

年份

项目数

投资额

(万元)

节能量

(吨标煤)

补贴金额

(万元)

2021

(第一批)

1

113.88

1911

22.77

合计

1

113.88

1911

22.77

(二)《2017清洁生产扶持办法》实施效果

十三五期间,清洁生产专项资金扶持办法,共支持企业396家,补贴资金1.99亿元,带动企业投资10.7亿元,实现年经济效益3.7亿元。节能量3.36万吨标煤,节水170.15万吨,减排废水36.96万吨,减排COD 13.92吨,VOCs 1008.69吨、二氧化硫2310.16吨、氮氧化物1307.25吨、(烟)粉尘1490.57吨,减少一般固废产生2692.03吨,危险废物11876.3吨。

 

附表13  2018-2021年清洁生产情况汇总

年份

企业数

投资额

(万元)

节能量

(万吨)

VOCs

减排量(吨)

危废

减排量(吨)

补贴金额

(万元)

2018

41

10027.89

0.272

108.36

47.7

1960.65

2019

130

33221.61

1.213

554.19

2612.78

6533.54

2020

153

41671.83

1.165

98.31

8709.38

7667.25

2021

(第一批)

72

22451.85

0.712

247.83

506.44

3713.51

合计

396

107373.18

3.36

1008.69

11876.3

1987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