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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和合同能源管理专项扶持办法》公众参与报告

来源:发布日期:202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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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家和本市绿色低碳发展、碳达峰碳中和等对本市产业绿色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国务院、国家发改委、上海市等先后发布了《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上海市产业绿色发展“十四五”规划》、《上海市碳达峰方案》等通知和文件,对产业绿色低碳升级、节能降碳、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等提出了新要求。为了应对绿色低碳发展新形势,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对节能降碳和产业绿色发展的推动作用,我们组织对已到期的《上海市工业节能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专项扶持办法》和《上海市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专项扶持办法》(进行合并修订,形成《上海市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和合同能源管理专项扶持办法(送审稿)》。在编制过程中,我们坚持遵循广泛性、合理性、实效性的公众参与工作原则,与相关协会、企业、服务机构等单位加强沟通。同时组织专题研究会、征求相关委办局意见,充分调动公众参与度,积极投入到《扶持办法》的修订中。

一是开展广泛调研。为深入广泛了解上一轮政策实施情况、存在的不足,结合节能量现场审核工作,我们对上海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等10几家企业进行了调研,梳理政策实施中存在的一些及企业修订建议;与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及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座谈,讨论能源管理体系申报审核工作存在的问题;与节能服务机构交流,了解对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运维管理等新机制的支持建议,了解找项目”中存在的问题,投资综合成本的构成及投资金额。

二是组织专家论证。为进一步完善《扶持办法》各部分内容,我们多次组织相关政府部门、协会、企业、服务机构、专家就《扶持办法》内容等进行专题讨论。在听取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上海市计量院、上海质量管理科学研究院、上海市节能环保服务业协会、上海市循环经济协会、上海市节能减排中心、宝钢节能、延锋伟斯通等企业建议,听取上海环科环境认证、上海市化工环境保护监测站、上海汉略环境等服务机构等建议,在此基础上,我们对扶持办法进行了完善。新增对绿色低碳升级、节能环保服务等支持,对原工业节能扶持办法和清洁生产审核扶持办法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三是征询各方意见。《扶持办法》在牵头部门、市级相关部门、相关企业和专家等的大力支持下,于202211月形成了《上海市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和合同能源管理专项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在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官网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整体来看,《扶持办法》充分吸收了行业协会、企业、服务机构、专家、相关单位等各方建议,基础扎实、内容详实、实操性强,为进一步推进本市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完成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