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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促进在线新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草案)》公众参与情况的报告

来源:发布日期: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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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2022年8月至2023年3月期间,我委组织开展《上海市促进在线新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草案)》公众参与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听取相关公众意见,并就相关意见建议进行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召开座谈会

2022年8月我委召开《上海市促进在线新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草案)》座谈会,经我委介绍《上海市促进在线新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草案)》制定情况及政策内容后,参会代表提出8条意见,根据意见和建议的主要内容,我委对草案的企业容错机制部分、平台安全部分等部分政策内容进行了修改。比较集中的意见有:

1第21条:建议面向生鲜电商,增加货运车辆通行证发放额度。

2第25条:增加企业监管容错机制。

3、第6条:建议设立中小商铺数字化提升基金。

4、第11条:建议未来政企合作共建公共数据利用的项目。建议公益性服务使用公共数据方面能够实现免费开放。

建议1、3、4意见未予采纳,理由是(1)目前疫情相关措施已解除,暂不需要通行证制度。(2)中小商铺数字化提升基金相关构想仍未成熟,暂不列入政策中。(3)对于公共数据收费模式仍在探索中,暂不列入政策中。

二、实地走访

2022年8月至2023年3月间,我委实地走访拼多多、美团点评、哔哩哔哩、携程、东方财富、小红书、米哈游、优刻得等企业,经我委介绍《上海市促进在线新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草案)》制定情况狂及政策内容后,各企业政府关系负责人、企业高管或业务代表等相关代表提出6条意见,根据意见和建议的主要内容,比较集中的意见有:

1第24条:建议补充技术安全、平台安全。

2、第7条:建议24号线能够加快推进。

3、第10条:补充目前灵活就业配套政策。

建议1意见未予采纳,理由是技术安全和平台安全主要偏向于技术要求,不作为法律合规的主要服务内容。

三、书面征求意见

2022年11月我委书面征求上海市信息服务业行业协会的意见建议,上海市信息服务业行业协会提出3条意见,根据意见和建议的主要内容,我委对《上海市促进在线新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草案)》进行了修改。比较集中的意见有:

1、第17条:增加优秀人才落户支持。

2、第9条:增加研发经费相关支持力度。

3、第25条:增大对自媒体的相关监管,避免虚假信息出现,影响企业形象。

第3条意见未予采纳,理由是该政策集中在对于在线新经济企业的服务内容上,自媒体监管相关内容会有相关部门补充跟进,形成政策和规章联动。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