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济信息化委邀请3位专家代表列席主任办公会议 共同审议《上海市数据交易场所管理实施办法(送审稿)》

来源:发布日期:202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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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经济信息化委召开2023年度第2次主任办公会议,邀请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信息管理与商业智能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数据交易所研究院院长黄丽华,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倪受彬,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江翔宇等3位专家列席,参与审议《上海市数据交易场所管理实施办法(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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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市经济信息化委信息化推进处汇报了《上海市数据交易场所管理实施办法(送审稿)》的起草情况,3位专家代表对实施办法文本给予高度肯定,并分别提出了完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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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丽华表示,从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来说,管理实施办法非常重要、及时而且是全国首创,必将为数据要素市场培育以及发展举旗定向,为数据交易市场真正活跃敲鼓鸣锣,为整个数据要素市场的规范发展奠定基础、提供保障,考虑到数据要素市场还处于探索阶段,国家鼓励先行先试,上海必将成为领先者,建议文件后续根据实际执行情况适时修订,实现快速迭代,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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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倪受彬表示,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了数据交易场所的功能定位,设计了第三方结算等制度,体现了准公共服务功能与公司定位之间的平衡,体现了风险隔离,而且实施办法的管理目标清楚,与相关联席监管机制的衔接紧密,必将能够保证数据交易场所稳定运行、功能发挥和对市场预期行为的有效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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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翔宇表示,数据要素市场是一个全新的领域,在全世界都缺少可借鉴的内容,上海这部管理实施办法从发展与风险防范的角度来看非常有现实意义,该办法固化了上海数据交易所的前期探索成果,全面规范了数据交易场所和场内数据交易管理,明确了数据交易场所的监管职能与手段,对数据要素市场的完善发展必将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

        会议指出,《上海市数据交易场所管理实施办法(送审稿)》的起草工作,重点考虑并兼顾了共性与特性、发展与安全、自律与他律的三个重要方面,突出了准公共服务、全数字化交易、全链生态构建、制度规则创新等四个功能,体现了规范确权、统一登记、集中清算、灵活交付的特征,在资金安全、数据安全上进行了强化保障。此次会议向公众开放,3位专家代表出席会议并提出了非常有建设性的意见。下一步,市经济信息化委将认真学习研究、消化吸收专家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实施办法文本,按程序尽快出台,努力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加快完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