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小微金融综合服务平台 助力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壮大

来源:市经信委发布日期:201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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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在宏观经济形势下行压力加大、金融机构发展转型,以及小微企业融资供求矛盾突出的背景下,要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有关精神,引导和整合政府部门、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互联网金融机构等各方资源力量,建立小微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促进资金融通,完善对接联通和协调机制,助推小微企业成长,实现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增添新的动力与活力。
  经济发展转型期须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支持
  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关注中小企业发展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工作,通过建立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加大政策支持、完善服务体系等方式,助力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在当前国际国内经济转型背景下,中小企业发展面临更大压力,融资难、融资贵的矛盾凸显。小微企业是发展的主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及创新的重要源泉,服务小微企业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至关重要、不能松懈。目前,小微企业在全国企业总数中占比为94%,上海有38.6万户小微企业,占全市法人总数的96.8%,从业人数占52.5%。
  从服务小微金融的主体看,政府部门正在加快转变职能、促进服务效能提升,要加强跟企业及社会机构信息共享,推动投融资机制创新,跨前一步、主动服务小微企业发展;商业银行面临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机遇和挑战,要根据市场需求创新融资产品和方式,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小贷公司、互联网金融处于发展起步期、规范的敏感期,要把握好创新与规范监管的关系,营造金融创新发展良好环境。
  当前小微企业融资面临的主要难点问题
  由于小微企业资质偏低、缺乏抵押质押担保等因素,融资难、融资贵是全球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共同问题,小微企业融资遇到的瓶颈和难点主要体现在:
  一是融资渠道非常有限。银行中小企业信贷业务机构融资条件复杂、手续繁琐、周期较长,金融供给服务跟不上,工业企业获得授信资格比重低;上市、股权融资等目前只能服务于小众企业,新三板、股交中心交投不活跃,尚未实现盘活资产、发现价值功能,新三板企业的综合税负高达138%;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私募债、集合债融资成本高、违约风险大,中小企业担保业务规模萎缩;小额贷款公司、P2P网络借贷平台服务小微企业融资能力有限。
  二是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较高。小微企业融资除面临高企的贷款利率外,有效抵押物、担保费、咨询费、评估费续贷费用等各类成本也推高了企业的融资成本。企业向银行贷款仅能拿到评估值30-80%的贷款,且部分以承兑汇票形式开出,企业应急周转的“过桥”资金需付出高额成本。小微企业从小额贷款公司、P2P平台等获得融资,其平均借款利率近20%左右,远高于资金真实的价格成本。
  三是不良贷款上升和信息不对称制约小微金融业务。受经济增速放缓影响,小微企业融资高风险特征显现,银行小微企业不良贷款上升。目前国内银行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为1%左右,不良贷款主要增长点来自小微企业和部分产能过剩行业。因信息不共享造成银企信息不对称、传统信贷模式下的收益和风险不对称,制约了小微信贷业务发展。
  四是小微企业信贷产品针对性不够。小微企业信贷产品限制条件较多,个性化、差异化信贷产品较少,在支持方向上流动性贷款多、建设性贷款少;在风控方式上抵押贷款多、信用贷款少;在贷款期限上一年期贷款多、超短期和长周期贷款少,难以满足“短、小、频、急”的小微企业融资需求;银行开出的承兑汇票拉长了企业的回款周期,加剧了资金短缺问题,面向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创新有待加强。
  五是小贷公司和互联网金融发展面临困境。目前全国小贷公司超过8000家,贷款余额近9000亿元。小贷公司面临资金来源缺乏、信息获取成本高、风险控制及可持续发展等问题。互联网金融是遵循互联网经济规律而生的健康式创新,面临着金融机构牌照、信息归集和披露、P2P平台资金错配、征信体系如何对接等问题。
  建立小微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促实体经济发展
  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必须建立全口径、系统性的小微企业融资概念,加强顶层设计,整合各方资源,从分散式服务转向平台化推进,不断提升小微金融服务效能。具体讲,要建立政府部门、银行、小贷公司、互联网金融等各方对接机制、联动机制、协调机制;围绕产业金融、围绕创新企业、围绕优势项目,搭建上海市小微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打造“金融超市”和“智慧信贷工厂”。小微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的定位是金融、客户、中介、政策等各类资源集聚的平台,政府部门与金融及非金融机构沟通对接的平台,其目标功能包括信息共享、融资便捷、对接有效、服务企业、政策普惠。
  一是进一步加强金融供求资源对接。在平台上引入商业银行、证券公司、风险基金、股权投资、小贷公司及互联网金融机构等,创新信贷产品和融资模式,提供投贷保、企业上市、科技金融、集合票据、集合债券、未来收益权质押等专业化、特色化融资服务;行业协会、产业园区、区县及小微企业等,向平台提供企业的融资和担保需求、资质、领军人物、人才团队以及企业特点、经营收入和税收、市场前景等信息;商业银行、小贷公司等可将有发展潜力的企业推荐到平台,构建专精特新、信用度高、成长性好的“小微企业池”。
  二是进一步优化小微企业融资机制。基于小微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促进商业银行设立专门小微信贷机构,打造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提供商;引导商业银行进行集中式信息查询,面向产业园区、小贷公司、小微企业等开展批量化经营、批发式授信;针对“四新”(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企业及外贸企业等特点,开发针对性的金融产品,采用更加便捷高效的融资方式,促进产融结合;推动银行、证券、基金、担保机构等合作,形成优质企业投贷保联动机制,扩展通过PE/VC获得融资的渠道;政府部门与银行合作,支持拟上市企业获得初期融资,鼓励商业银行为小贷公司提供贷款、资金托管等服务。
  三是进一步完善服务平台综合支撑体系。对平台小微企业进行科技创新、技术改造、产品升级等,以纳税额和成长性等为标准提供信用担保服务,探索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应急周转资金;对进入“小微企业池”的企业及领军人物,在资质认定、项目资金、授牌、评优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加大对小微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运营等支持力度,将小贷公司、互联网金融机构等纳入中小企业服务机制;依托平台集聚担保、租赁、咨询、会计、律师、票据贴现等资源力量,共同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加快推进上海市小微企业融资等政策创新
  从国内外扶持小微金融发展的实践看,通过设立专门机构、实施专门信贷计划、加大政策支持、强化外部监管和内部治理等方式,推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上海要借鉴典型经验,加强部门联动,不断创新小微企业融资和服务等政策,探索形成全方位、立体式、多维化的小微金融服务体系,为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助力。
  一是上海市中小企业办、金融办、财政局、银监局等加强联动,在中小企业融资工作例会框架下,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常态化沟通机制;通过中小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信息化发展、技术改造、品牌建设、服务业引导等专项资金,利用资助、贴息、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对科技和小微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融资担保及投贷保联动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后评估,从建立小微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方面拓展用途。
  二是参照德国、新加坡等做法,鼓励有关银行开展政策性金融试点,承担政策性金融服务,优化信贷投放结构,引导资金更多流向小微企业;落实国家和地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营业税、所得税、印花税等支持政策,降低小微企业享受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优惠政策门槛,对小微企业服务机构给予适当税收优惠;拓展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市场和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功能,鼓励重点领域中小企业发行私募债和集合债,缩短融资链条,降低企业上市等综合税费成本。
  三是针对小微企业特点优化信用评价方式,促进信用产品创新,为小微企业增信;完善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功能,加强对小微企业信息归集,面向商业银行、小贷公司等开展信息开放试点;依托财政专项资金,参照中国台湾、美国做法建立信用担保基金,充实和发展再担保机构,放大担保倍数;发挥专业机构作用,通过大数据分析模型量化企业信用、评估信贷风险,优化授信流程。
  四是加强小微金融服务相关的政策研究,依托创新联盟+产业基地+产业基金+人才基地“四位一体”机制,试点开展10家商业银行分别对口36个抓手型领域内相关行业和企业的融资对接工作;围绕小微金融服务,建立小微企业发展跨界联盟,促进“四新”领域小微企业增强创新发展活力,推动产业与金融共生共荣;完善上海市“1+17+X+N”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推动中小企业利用信息技术提升生产和经营管理效率,拓展中小企业服务云、小额票据贴现中心等作用。
  五是完善小微企业融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服务体系,试点放开小贷公司融资渠道限制,引导小贷公司加强行业自律,通过负面清单管理等方式加强规范发展、有效监管,促进P2P 平台、第三方支付、众筹等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统一小微金融服务收费标准,规范金融创新产品,取消不合理收费;基于“小微企业池”建立项目筛选评估机制,发现培育一批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率的项目、人才团队优势明显的项目以及自下而上的创新创业项目,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作者为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李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