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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工业通信业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发布日期:202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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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经信运(2019)587号


各区经委(商务委、科经委)、相关企业:

        目前,全国汛情不断发展,防汛救灾工作进入关键阶段。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工业通信业防汛抗洪和减灾救灾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当前工业通信业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运行函[2019]161号)。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工业通信业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运行函[2019]161号)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9年7月31日








附件:沪经信运(2019)587号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