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GOVERNMENT INFORMATION

栏目导航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切实加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发布日期:2020-08-26

字号:      

沪经信运(2019)703号


各区经委(商务委、科经委)、各直属(归口)单位、相关企业:

        日前,市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防风险 保安全 迎大庆 护进博”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沪安委办〔2019〕20号)。为认真贯彻落实该通知要求,确保本市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着力营造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举办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良好的安全环境氛围,现就加强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各单位要把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和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真正把安全生产作为重要使命,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反恐、消防、防汛防台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周密研究部署,狠抓责任和防范措施的落实。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坚决补齐短板,精准发力、突出重点,各司其职、条块联动,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年底前,特别是国庆70周年及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安全稳定。

        二、切实落实安全责任

        (一)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梳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各单位要对下属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要督促下属单位健全机制,落实责任、排查隐患,确保安全。

        (二)切实履行行业安全管理责任。各区经委(商务委、科经委)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本领域的各项安全工作。要从行业管理的角度,指导、督促相关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要配合应急、消防、公安等专业部门开展各类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好隐患整改。

        三、不断夯实安全基础

        (一)科学制定安全措施。各企业要研究制定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管控特殊措施,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时节、季节特点,完善规章制度,优化应急预案。要妥善处理好生产计划进度安排,合理调整工期,并加强停产复工、工艺变更、检维修等环节的安全风险管控,严格防范因赶工期、抢进度、违规违法生产、偷工减料等原因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二)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单位要认真吸取其他省市事故教训,聚焦火灾、电力、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冶金、水上交通等行业以及人员密集场所,根据单位实际,持续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防控工作。要积极配合各专业监管部门开展各类监督检查,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汛期高空坠物整治、反恐重点目标检查、消防安全整治专项工作,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不断夯实安全基础。

        四、强化重点行业管控

        (一)危险化学品领域。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充分辨识危险作业安全风险,加强员工安全教育,确保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在原料采购、生产、经营、运输、储存、销售和使用各个环节的安全和可控。要加强安全管控措施,相关化工企业要严格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强化全过程监控。

        (二)消防安全领域。深入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护进博”消防专项行动,切实加强对高层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施工工地、厂房、仓库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持续推进电气火灾、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三)反恐重点目标。各单位高度重视反恐防范相关工作,特别是重点经济目标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要落实反恐主体责任。要完善防范和应对处置恐怖活动的预案和措施,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要按照反恐部门要求,配备“防冲撞”装置等防范和处置设备、设施,完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值班监看、信息保存使用、运行维护等制度,保障相关系统正常运行。尤其是今年新调整的重点目标,要抓紧时间认真落实反恐工作相关要求。各单位还应积极与属地公安部门保持沟通,不断提高反恐防范能力。

        (四)电力供应保障。电网企业要加强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加强对重要输变电设施的运行监测,优化电力调度,合理安排运行方式,增强省间电力互济能力,积极消纳清洁能源,保障重点用电和民生用电。发电企业要严格执行调度命令,加强巡检和维护确保设备可靠运行,稳定发电出力。煤炭供应企业要做好电煤储备,加强与总部资源配置协调。电力企业要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做好重要信息系统和设施的安全防护工作,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五)加油站及油库。加油站(包括加油加气混合站和停歇业站)、油库要加强安全检查,尤其是双层罐改造等各类检维修施工期间,要加强施工管理、落实各项操作规范,对违反施工要求的要立即勒令停工。要及时劝阻制止加油站内吸烟、打手机、加油不熄火等违规行为。要严格执行《关于严格控制加油站成品油罐装零售的通知》(沪安监管危化〔2010〕50)相关规定,加强源头管控,严防不法分子利用散装汽油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五、加强应急管理能力

        各单位要在做好日常值班的基础上,加强重要活动期间、节假日的值班值守和应急管理工作。在重点时段,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要进一步健全各项应急管理机制,细化应急措施,时刻保持应急状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要按规定快速响应、及时处理。如发生重大事项,要立即将情况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党委办公室、市经济信息化委办公室和经济运行处(电力处)报告。

        联系方式:

        委值班室   电话:23112684

        传真:63585771

        经济运行处 电话:王岳军23112760、18918888232

        肖明卫23119337、18918883868

        传真:63585874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9年9月10日

附件:沪经信运(2019)703号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