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GOVERNMENT INFORMATION

栏目导航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22年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沪经信软〔2022〕796号

来源:发布日期:2022-11-15

字号:      

各区主管部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基地:

为落实上海市产业园区转型升级十四五规划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上海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基地能级水平发挥产业基地承载产业集聚资源服务企业研发创新的独特优势促进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现组织开展2022年上海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基地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基本要求

上海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基地申报工作遵循规范认定示范引领的总体原则进行以产业发展为基础认定一批市级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基地

工作内容

1申报主体

符合条件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基地

2申报类型

申报单位按综合类和特色类两类进行申报结合基地建设所处时期和目标指标实现进度阶段性细分为示范型产业基地和培育型产业基地示范型产业基地是指经过评审已经达到上海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基地申报条件》(以下简称申报条件”)(见附件目标指标的基地培育型产业基地是指经过评审可以在未来三年内达到申报条件中示范型基地的目标指标

3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参照申报条件进行建设重点包括基地产业定位开发规模产业能级招商引资等

4评审认定

市经济信息化委根据申报条件”,组织专家对申报对象进行评审对符合建设准则要求的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分别认定为上海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示范型基地和培育型基地

支持政策

市经济信息化委将对上海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基地进行授牌组织平台和渠道进行宣传优先支持上海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基地申报国家级相关示范基地和园区优先支持上海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基地推荐的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

申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请参加申报单位于2022年12月1日前通过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www.sheitc.sh.gov网站首页应用平台登录上海市数据产业运行系统填报申报材料并在线打印于2022年12月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和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至上海市信息服务产业基地促进会地址浦东新区懿德路519号1号楼601室邮箱shchujinhui@163.com

联系方式

上海市信息服务产业基地促进会

张岚电话15002184407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

黄琳电话021-23119340

技术支持

曹辉18262602951

 

附件上海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基地申报条件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11月15日

 


附件

上海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基地申报条件

 

为贯彻落实数字中国战略促进城市数字化转型发展培育壮大上海数字经济新动能发挥市级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基地承载产业集聚资源服务企业研发创新人尽其才的引领优势特制定本条件

产业定位

上海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基地的主体产业必须定位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即以软件信息技术嵌入式系统等产品和服务为基准衍生或创新发展形成的各类新业态新模式包括但不限于下述产业业态软件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数字内容数字互动娱乐网络文化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大数据智能制造金融信息服务贸易信息服务科技金融云计算工业软件工业互联网区块链集成电路设计基础软件信息安全数据服务信息消费电子商务互联网教育物联网5G新基建综合基地拥有细分产业业态不少于3个主体产业产值比重不低于50%特色基地拥有细分产业业态1-2个主体产业产值比重不低于70%

开发规模

上海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基地应具有明确的四至范围申报主体属同一法人名下同一区域内的分园不超过三个为限),综合基地规划占地面积不少于20公顷或办公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特色基地规划占地面积不少于5公顷或办公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土地节约利用水平开发强度原则上应按照规划允许的最大值确定一般不低于2.0-3.0基地区域内步行10分钟应当配套咖啡馆小型超市食堂餐饮体育健身场所文化休闲场所创业创新空间等基地区域周边10分钟车程内配套人才公寓自建或合作)、公租房商品住房租赁住房大型超市等基地全路网密度不低于8-10公里/平方公里(特色基地除外)新建基地应当按照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用的要求落实公交配套设施减少远距离通勤交通

产业能级

1培育型产业基地

上海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基地综合基地年度经营收入应达到30亿元其中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经营收入超过60%特色基地年度经营收入应达到3亿元其中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经营收入超过60% 综合基地就业人数3000人以上其中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就业人数1800人以上特色基地就业人数300人以上其中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就业人数180人以上综合基地内优质企业数量超过12家特色基地优质企业数量超过5家其中包括上市企业行业领军型企业总部型企业独角兽企业技术创新型企业等综合基地和特色基地内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比例高于全市平均值

2示范型产业基地

上海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基地综合基地年度经营收入应达到100亿元其中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经营收入超过60%特色基地年度经营收入应达到10亿元其中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经营收入超过60%综合基地就业人数8000人以上其中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就业人数4800人以上特色基地就业人数1000人以上其中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就业人数600人以上综合基地优质企业数量超过25家特色基地优质企业数量超过10家其中包括上市企业行业领军型企业总部型企业独角兽企业技术创新型企业等综合基地和特色基地内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比例高于全市平均值

招商引资

上海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基地应拥有固定的招商引资团队聚焦主体产业链创新链加大引进企业力度保障空间资源充分利用在空间租赁物业服务办公装修等方面要因企施策主动释放优质资源提供优惠支持在产业合作市场拓展技术服务等企业需求方面要主动搭台集聚行业应用场景应用商业服务技术服务数据开放等资源综合基地企业入驻率应超过70%特色基地企业入驻率应超过75%拥有一定数量的上市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含量高成长潜力好的企业

 

上海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基地申报条件一览表

序号

分 类

指  标

达标条件

综合基地

特色基地

示范型

培育型

示范型

培育型

1

(一)产业定位

细分产业业态

≧3个

 1-2个

2

主体产业产值比重

≧50%

≧70%

3

(二)开发规模

四至范围

4

占地面积或办公面积

≧20公顷或≧8万平米

≧5公顷或≧5万平米

5

开发强度

≧2.0-3.0

≧2.0-3.0

6

产业用地比重

≧60%

≧40%

≧60%

≧40%

7

公共空间用地

≧15%

≧15%

8

基地公共配套

步行10分钟

步行10分钟

9

周边公共配套

车程10分钟

车程10分钟

10

基地全路网密度

≧8-10公里/平方公里

-

11

(三)产业能级

年度经营收入

100亿元

30亿元

10亿元

3亿元

12

其中: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年度经营收入占比

>60%

>60%

>60%

>60%

13

就业人数

>8000人

>3000人

>1000人

>300人

14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就业人数

>4800人

>1800人

>600人

>180人

15

优质企业数量(业务收入超过亿元的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强、年收入超2000万元企业等)

≧25家

≧12家

≧10家

≧5家

16

自主知识产权数量比例

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17

(四)招商引资

部门配置

18

惠企措施

≧3项

≧3项

19

资源平台

≧3个

≧3个

20

入驻率

≧70%

≧75%



政策性文件留言咨询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