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公布本市第二批人工智能试点应用场景的通知

来源:市经信委发布日期:2019-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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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本市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7〕66号),围绕上海超大城市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鼓励更多人工智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赋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按照本市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建设实施计划要求,我委于今年6月启动了第二批应用场景解决方案征集,经过供需对接、实地评估、专家评审等工作,确定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9家单位列入本市第二批人工智能试点应用场景。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场景所在单位应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以人工智能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市民高品质生活、城市高效率运行为根本出发点,开展场景建设工作。注重点面结合,既要有一定的覆盖面和显示度,提升市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又要突出重点、切实运用人工智能解决实际的瓶颈、痛点问题。
        二、各场景所在单位应加强组织保障,建立完善的工作推进机制,落实建设资金;组建专家团队,做好信息安全、知识产权、个人隐私等保护工作;积极探索利用市场化机制开展场景建设,建立长效运行机制。
        三、各场景所在单位应严格按照实施进度,紧扣上海市智慧城市体验周等重大节点活动,积极展示应用场景阶段性的建设成效。试点期到2020年8月,我委将对试点应用场景的建设情况进行评估,择优确定一批市级人工智能示范应用场景。
        四、各区相关主管部门、业务主管单位、园区管委会、集团公司等要加大试点工作的推进力度,指导试点应用场景建设,力争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模式,在全市进行推广应用。鼓励各区、园区管委会等结合自身相关政策,在专项资金、资源配套等方面优先予以支持。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9年8月26日

附件: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