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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33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发布日期:2021-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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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经信提〔2021〕0175号


封亚培、左伋、方建安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长三角区域大数据交易中心建设,服务长三角一体化战略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会同相关部门研究,现答复如下:

        本市高度重视数据交易体系建设,自2016年起批复成立了上海数据交易中心,围绕市场营销、金融服务等重点领域提供400余项商业数据产品,去年数据流通总量30亿条、峰值日流量1亿条,形成了90余项发明专利,70余项软件著作权,参与了多项数据交易国家标准的制定,在全国处于第一梯队。目前,我们正在结合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的契机,开展新型数据交易体系的升级完善的研究布局。

        在长三角合作方面,2019年以来,在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的支持和指导下,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支撑,上海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并会同江苏、浙江、安徽三省政务服务部门推进长三角“一网通办”,建设了长三角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三省一市共同制定了数据交换规范、数据质检规则,打破行政区域数据壁垒,为长三角地区探索建立一体化的大数据合作机制奠定基础。

        2021年5月,全国数据交易中心2021联席工作会议在上海召开,包括江苏、浙江、安徽在内的省数据交易机构代表齐聚上海,探讨数据交易发展趋势、面临挑战、关键环节解决方案以及协同机制。我们将参考各地代表介绍的数据交易体系建设推进情况,结合国家《数据安全法(草案)》的有关指示以及数据条例立法工作和信息中心整合事项,会同有关单位研究设计长三角数据交易方案,探索推动数据交易进入3.0阶段。

        在大数据产业发展方面,本市深入分析大数据产业链,重点推进基础通用基础研发、行业数据服务平台、重点领域大数据应用等业态。根据上海市大数据重点企业专项统计的结果,2019年本市大数据重点企业总数达到973家,总产值达2388.3亿元,大数据业务收入总计达591.9亿元。在大数据重点企业所属的不同产业链环节中,应用层企业达564家,占比超过50%,总营收达1162.3亿;技术层企业393家,占比近40%,总营收达988.2亿,集中在大数据基础软件、大数据采集、大数据存储、大数据处理、大数据可视化、大数据安全等核心业务。同时,我们与长三角等地加强产业链合作,上海市大数据联盟已与江苏、浙江、安徽三省大数据联盟建立联动机制,加强了企业间的互联互通,不断推进长三角地区大数据企业集群的建立,发挥规模效应、集聚效应与互补效应。

        在指数建设方面,由复旦大学数字与移动治理实验室制作出品,复旦大学和国家信息中心数字中国研究院联合发布的开放树林指数,每隔半年对我国地方政府数据开放水平进行综合评价,助推我国政府数据开放生态体系的培育与发展,为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信息化发展局跟踪监测我国公共信息资源开放情况提供数据支撑,《中国地方政府数据开放报告》成为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报告之一。

        此外,上海市组织开展大数据联合实验室的试点工作。以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牵头的能源领域大数据联合实验室,运用大数据技术构建上海地方行业生产强度指数,在一定程度上提前预警行业景气的变化,满足政企和其他社会团体对行业景气监测分析的实际需求。目前,我们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和企业开展航运领域大数据联合实验室建设,形成航运相关指数,为航运中心建设提供充分支撑。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充分吸收专家有关意见,探索建立长三角区域数据流通交易合作机制。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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