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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做好2020年电力迎峰度冬工作的通知
沪经信运〔2020〕1112号

来源:发布日期:202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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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

       2020年本市电力迎峰度冬工作于2020年12月14日正式开始,至2020年3月12日结束。本次电力迎峰度冬期间,按照常年低温天气考虑,预计全市最高电力需求为2750万千瓦,较上次冬峰增长14%。为应对突发极端严寒天气,本次迎峰度冬仍按照全市最高电力需求2900万千瓦做准备。今冬高峰电力供需总体可以平衡,但电网调峰压力仍然较大,顶峰发电天然气供应偏紧,如遇突发严寒天气,市外来电和电煤供应将不稳定,电网结构性局部热点区域供电将较为紧张,因此电网安全运行的压力仍然较大。

        按照市委、市政府“三个确保、一个坚持”(即确保城市运行和电网安全有序,确保居民生活用电不受影响,确保重要用户用电需要,坚持限电不拉电)的工作要求,本次电力迎峰度冬重点围绕两个方面展开:一是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全力保障电力供应,满足本市用能需要;二是继续完善各项电力应急处置措施,针对突发的局部区域、短时段电力供需矛盾和灾害事故,做好有序用电和安全应急预案,确保本市电力运行安全平稳有序。现就做好本市电力迎峰度冬工作通知如下: 

        一、确保本市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1.坚持做好疫情防范。电力行业要坚持不懈、毫不放松、严格落实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各项常态化和应急预案措施,必要时采取“硬隔离、全封闭、零接触”管理;要继续强化防护措施和物资保障,严格执行运行值班人员主备交替、独立隔离、非接触交接班、健康状况“零汇报”等各项防疫要求,做好值班预备队和场所储备。

        2.切实加强电力安全生产。各电力企业一是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值班和预案演练;二是要加强工程和检修安全管理,确保工程安全和质量;三是要加强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和巡查;四是要强化电力技术监督,全面开展冬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五是有效落实本市在消防、安防、应急、反恐、危险品管控、民防、地下空间等方面要求,确保电力运行安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强化本地发电运行安全。一是各发电企业要加强机组运维管理,精细做好机组检修施工,及时消除设备缺陷,确保机组稳发、满发、可调,避免高峰时段非停跳机;二是严格执行发电运行考核制度,落实技术监督,提高发电系统安全水平;三是各单位要切实落实冬季极端低温预案并加强演练,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发电安全运行。

        4.优化电网运行方式。市电力公司要积极与国网和华东电网沟通,努力优化电网运行方式,提高本地发电负荷率和能效环保效率;加强与华东各省的日常错峰和应急支援,在预见到天然气供应紧张和极端低温灾害天气时应急增加市外来电,确保本市电力供应;在本市空气质量重污染应急工作机制下,做好电力应急减排工作。根据上海的经济发展形势和用电需求,提前细化落实2021年市外来电和发电量调控安排。

        5.积极应对电煤供应风险。随着气温降低、寒潮加剧,今冬煤炭市场出现波动,迎峰度冬期间煤炭需求持续增长。为防范和应对电煤供应紧张,各发电企业要监测并上报迎峰度冬煤炭供应和库存情况,加强订单发货和合同履约情况管理,提前启动2021年度煤炭保供工作。

6.加强气电运行实时协调。落实国家发改委供暖季保供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气电联调机制,加强天然气、电力的运行信息联通和实时统筹优化,针对冬季天然气供应紧张、极端低温和天气快速变化做好影响顶峰发电用气的预警预案;针对气温回升后天然气需求下降导致LNG突发胀库的情况,在确保电网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全网节能减排最优化原则临时安排燃机发电集中消纳,努力保障天然气管网运行安全。

        二、完善各项电力应急处置措施和预案

        市电力公司要切实落实有序用电预案,强化安全风险预警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电力应急措施。重点做好突发停电事故和电力故障的紧急抢修和应急处置;要加强与电力用户和各方面协调配合,妥善落实电力应急措施,积极化解供用电矛盾,切实保障城市运行安全。

        1.落实冬季有序用电预案。2020年本市冬季有序用电方案继续以需求响应试点为重点,以通过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实施临时限电为主要手段,有保有限、常备结合,辅以轮休、错避峰等其他后备措施,并继续深化建筑楼宇空调柔性调节工作,努力扩大非工业可控负荷,切实落实有效可中断负荷,并根据天气变化和电网运行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

        2.增强电力应急处置能力。市电力公司要积极做好华东电网跨省应急联动工作,加强风险预警、预报,反复完善限电序位表,切实落实各项反事故处置预案,开展突发电力事故应急演练,提高电力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要重点做好突发电力事故和供电缺口的应急准备,进一步增强应急抢修力量,推进电力抢修系统信息化、一体化建设,缩短抢修时间,快速处理突发停电事故。

        3.加强重要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要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和重要电力用户、重大活动安全供用电保障,重点检查指导用户配备多路电源、自备应急电源或落实其他应急保安措施,督促用户制订完善电力应急处置预案并开展演练;供电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对各自所有的供用电设施加强冬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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